央行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上提出,需要出台专门法规,对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及其业务予以统一规范。目前,央行已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据了解,《条例》拟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将实现对当前大部分民间借贷活动的覆盖,也将对于依法取得牌照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加强监管,建立完善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制度。
另悉,央行也同样对正起草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做出明确要求,其中包括网络借贷平台不得非法集资,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央行相关负责人称,缺乏制度规范和有效监管是当前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从事放贷业务的主体既包括小贷公司,又包括大量以投资公司、咨询公司、担保公司为名实质违规从事房贷业务的各类组织甚至个人。除小贷公司外,各类民间借贷主体面临法律规范缺位、法律地位不明的问题,监管规则、市场准入和业务经营规则有待明确。 |
央行:将对非存款类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
2015-04-30 | 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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