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下称《通知》),大幅放开文件中三类境外机构在银行间市场的限制,对参与主体实施备案制,并取消额度限制,“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自主决定投资规模。”
《通知》规定:相关境外机构投资者可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现券、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债券远期,以及利率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交易。
对此,德意志银行高级策略师刘立男分析称,除放开主体资格审核及额度限制外,《通知》还有两大亮点:一是大幅放开银行间市场可投资产品范围,“之前只能做现券和回购交易,现在则扩大到多种衍生品”;二是境外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委托中国人民银行或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进行交易和结算,而“此前只能是央行”。
“代理资格只强调‘具备国际结算业务能力的银行间市场结算代理人’,这主要考虑到境外主权机构更倾向于选择本国在中国境内的外资银行,而绝大多数外资行尚未取得债券结算代理资格。” 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专家孙海波分析称,这意味着,代理交易和结算服务的结算代理人可以是乙类户。
主要目标品种:利率债
此次《通知》的下发,对人民币国际化颇具意义。
“我们预计,未来3-5年内,其他国家外汇储备对中国银行间市场的持有份额将达到5%,也就是大约3万亿元的规模。长期来看,未来大概会有10%的全球外汇储备投向人民币债券市场。” 刘立男表示,外汇储备的流入,将刺激中长期人民币债券的需求。
而要满足这些需求,中国债市未来需要在做大规模的同时,发展资产支持证券、市政债、货币市场工具、公司债券等,“纵向做深债券市场。”
“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需要大幅提升债务融资速度,只需要保持8%-10%的增速即可,同时做好直接融资替代间接融资的工作。”她说。
在债券种类的选择上,民生证券研究院首席债券分析师李奇霖表示,境外机构投资扩容在边际上将改善银行间债市的配债需求,目标品种会以利率债为主。
而在政策效果上,孙海波指出,央行此举意在“邀请”主权基金,相比银行间市场的发展,其“对人民币变为储备货币更有意义”。
刘立男认为,该政策短期内影响有限,理由是目前境外投资主体已获得6000亿元额度,而实际已经批复的投资金额大约为60%,说明目前的额度水平并非境外投资机构的主要限制因素,而是因为“境外投资者需要花时间学习市场知识,以及与外储有关的市场流动性状况等因素。”
下一步:松绑QFII、RQFII
回顾来时路,银行间市场对境外机构开放,走过了几个重要节点。
2009年,为配合跨境人民币试点,央行对境外清算行小幅放开,允许其在存款余额的8%范围内,投资银行间市场。
2010年8月,央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境外参加行在央行审批的额度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2013年,QFII、RQFII获准进入银行间市场,境外央行、港澳清算行、境外参加行三类境外机构获准进入银行间债市。
“从目前央行正式发文的内容看,央行和外管局的思路是跳过QFII、RQFII,直接单就银行间市场对海外主权机构投资者放开。”孙海波称,接下来QFII、RQFII的松绑将是改革重点。
对此,李奇霖预测,未来银行间市场将把QFII、RQFII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扩大其投资品种和投资范围,对境外清算行和参加行取消投资额度限制,并扩展其交易品种。而在交易所方面,监管层则将允许QFII、RQFII信用债回购交易,加快QFII、RQFII额度审批,并适时允许境外投资机构投资国债期货市场。
“其他类型机构投资者的可投资固定收益资产池将会继续扩大,直至所有境外投资者与国内投资者拥有相同的可投资范围。我们预计未来5年,中国的债券市场中,境外投资者份额将达到10%。”刘立男补充道。 |
银行间市场对外再扩容 未来3-5年有望流入3万亿
2015-07-16 | 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