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对接中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直接入市改革,加大信贷支持“三农”力度,近日,农业银行出台《中国农业银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抵押管理办法(试行)》,着力构建以“三权抵押”为基础的“农地金融”信贷服务体系。
据悉,农业银行是国内最早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试点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一,目前已在四川、河南以及北京市大兴区、浙江省德清县等地开展试点,累计发放贷款近2亿元。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押品,具有明显优势:贷款主体广。“三农”与城市客户,自然人与法人客户,均可采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押品;押品价值高。随着“同地同权”原则明确和直接入市机制的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之间的价差逐渐缩小,部分大城市周边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同地段、同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价格基本相当;业务前景广阔。目前,“三农”客户普遍面临“担保难、担保贵”问题,在政策体系、配套措施逐步完善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农业银行开办该项业务,有助于唤醒农村“沉睡资产”,推进“三农”信贷担保结构优化,也为未来的业务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
据了解,农业银行专门对抵押物准入、押品价值评估、处置变现等环节进行了规范,并结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身特性和直接入市改革相关政策,在抵押率、贷后监管、风险管理等方面规定了针对性、差异性的管理要求,较好地平衡了推进试点和防控风险的关系。 |
农行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
2016-03-30 | 农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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