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八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2年12月1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2年12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局十一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华枫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广州华枫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万元增资至人民币不超过70000万元,各股东按股权比例出资。其中,本公司增资人民币不超过13800万元,占2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福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不超过55200万元,占80%。具体事宜由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二、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华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广西华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0万元增加到人民币9亿元,公司以现金出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6.8亿元,占80%,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现金出资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7亿元,占20%。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三、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珠海华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总额人民币3亿元,贷款期限1年。具体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
四、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沈阳华纳置业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议案》。详见公告2012-055号。
五、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广西华诚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议案》。详见公告2012-055号。
六、以十一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司通过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向北京光控安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申请委托贷款融资人民币9亿元,本次融资期限为2年。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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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华发向两子公司注资15.4亿元
2012-12-27 | 珠海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