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营国土告字[2011]1号) 2011-4-1 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 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4月01日至2011年04月28 日到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4月01日至2011年04月28日到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 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4月28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 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4月28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营口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2011A-7 号地 块:2011年04月24日09时00分至2011年05月03日16时00分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不可抗力影响无故不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者,出让人有权从竞得人 已交保证金中扣除成交价款20%的定金不予返还,出让人有权对该宗地另行出让,若另行出让的价格低
于本次出让成交价款的,原竞得人还须补交实际差额,并赔偿因违约造成出让人的其他损失。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 |
营口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11-04-18 | 搜狐焦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