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11年6月24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出让K602-0009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1年5月17日起至2011年6月13日止,挂牌期自2011年6月14日起至2011年6月24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K602-0009 土地位置:南山后海中心区 土地用途:商业、商业服务业及商业性办公用地 土地面积(平方米):3361.58 建筑面积(平方米):26800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40000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8000 土地使用年期:50 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样本)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本次出让宗地按现状出让。若宗地占用林地,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中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转让、出租。 (四)竞得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开发建设。 (五)竞得人可以按规划要求修建与附近地铁站连接通道,宗地红线外连接通道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负责管理,无偿供社会行人通行。 (六)凡在我市存在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1年以上行为的企业法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与本次出让宗地土地使用权竞买。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组织或个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境外竞买人申请竞买的,应当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有关规定。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可获得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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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1-06-03 |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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