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惠阳地挂告字[2011]第59号)
经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批准,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挂牌地块编号为GP1184,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地段,土地面积为13815㎡,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强度:用地面积:13815㎡;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3815㎡;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8289㎡;建筑密度:≥30%;容积率:≥0.6。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371.57万元人民币,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
挂牌地块编号为GP1185,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地段,土地面积为18330㎡,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强度:用地面积:18330㎡;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833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0998㎡;建筑密度:≥30%;容积率:≥0.6。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87.23万元人民币,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 挂牌地块编号为GP1186,位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新田埔村地段,土地面积为5519㎡,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土地使用强度:用地面积:5519㎡;计算指标用地面积:5519㎡;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5519㎡;建筑密度:≥30%;容积率:≥1.0。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45.1万元人民币,每次报价加价幅度不少于1万元人民币。
宗地编号: GP1184 宗地面积: 13815平方米 宗地坐落: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地段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6 建筑密度(%): ≥30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950万元/公顷 保证金: 371.57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用地红线外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已平整。 起始价: 371.57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8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9月06日16时00分
宗地编号: GP1185 宗地面积: 18330平方米 宗地坐落: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地段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6 建筑密度(%): ≥30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950万元/公顷 保证金: 487.23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用地红线外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已平整。 起始价: 487.23万元 加价幅度: 5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8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9月06日16时00分
宗地编号: GP1186 宗地面积: 5519平方米 宗地坐落: 惠州市惠阳区永湖镇稻园村地段 出让年限: 50年 容积率: ≥0.6 建筑密度(%): ≥30 土地用途: 工业用地 投资强度: 950万元/公顷 保证金: 145.1万元 现状土地条件: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用地红线外通路、通供水、通排水、通电、通讯;红线内已平整。 起始价: 145.1万元 加价幅度: 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2011年08月23日09时00分 挂牌截止时间: 2011年09月06日16时00分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竞买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缴交竞买保证金;其中:GP1184地块竞买保证金为371.57万元人民币,GP1185地块竞买保证金为487.23万元人民币,GP1186地块竞买保证金为145.1万元人民币; 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金融部门出具的资金证明;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帐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其中:GP1184地块资金证明为1312万元人民币,GP1185地块资金证明为1741万元人民币,GP1186地块资金证明为524.3万元人民币; 3、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与土地竞买;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竞买人也不得参与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08月02日至2011年09月06日到惠州市惠阳区土地与矿业交易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08月23日至2011年09月06日到惠州市惠阳区土地与矿业交易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09月06日0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1年09月06日09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惠州市惠阳区土地与矿业交易所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P1184 号地块:2011年08月23日09时00分至2011年09月06日16时00分; GP1185 号地块:2011年08月23日09时00分至2011年09月06日16时00分; GP1186 号地块:2011年08月23日09时00分至2011年09月06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地块按现状挂牌出让,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竞得人须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控制图则》的要求,投资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配套设施(包括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且将非营利性公益、市政设施无偿提供给政府使用。竞得人在土地交付之日起一年内必须进行开发建设,逾期未动工建设须缴交土地闲置费,两年内未开发利用并未获批准延期动工的,由政府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建设时限: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使用之日起两年内完成地块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的影响除外)。竞得土地使用权后,竞得人应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土地使用权交付使用时间为交清地价款之日起30日内。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承修四路一号 联系人:戴远思、马文斌 联系电话:0752-3369678 开户单位:惠州市惠阳区土地与矿业交易所 开户银行:广发行惠州惠阳支行 银行帐号:108701505010000232
惠州市国土资源局惠阳区分局 |
惠州市惠阳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1-08-02 | 中国土地市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