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申请人范围 竞买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经营过单个项目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综合性商场管理经验的法人,但有拖欠工程款及用地行为不良者除外。
(三)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申请人应在2011年9 月19日至2011年9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及相关证明文件(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11年9月28日下午5:00前汇至指定的账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四)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交易期限为2011年9月21日至2011年9月30日(含休息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其中2011年9月30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层交易大厅。
(五)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得人分三期(比例为50%、20%、30%)分别于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90日内支付。 申请人支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的银行账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账号:117050100100011778
(六)其它事项 1、申请人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应提交该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该地块内应建设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的集中式综合性商场,且不得对外销售,其中综合性商场中的家居商场建筑面积不超过8万平方米。 3、该地块于2011年12月31日前净地交付,集中式综合性商场应于2013年“5.18”前竣工并投入使用,若因交地延期,则集中式商场竣工投入使用的时间相应顺延。 4、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契税、“三金”(土地收益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 5、受让人可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6、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本次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联系电话:0591—83372093、83312127 网 址:http:/www.fzgtzyj.gov.cn http:/www.landchina.com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
福州市国有土地出让公告(2)
2011-09-19 | 中国土地市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