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南市人民政府批准,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十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土地位置土地面积(m2) 用途规划指标要求出让年限(年) 竞买保证金(万元) 实施规划要求实施规划要求实施规划要求容积率指标建筑密度绿地率
2012-G059 历下区经十路以南、浆水泉路以东753 居住容积率不大于2.67不小于2.19其中:地上不大于2.08不小于1.6 地下不大于0.59 ≤14% ≥35% 出让截止至2074年8月25日100
2012-G060 历下区经十路以南、浆水泉路以东824 居住容积率不大于2.67不小于2.19其中:地上不大于2.08不小于1.6 地下不大于0.59 ≤14% ≥35% 出让截止至2074年8月25日120
2012-G061 历下区经十路以南、浆水泉路以东2255 居住容积率不大于2.67不小于2.19其中:地上不大于2.08不小于1.6 地下不大于0.59 ≤14% ≥35% 出让截止至2074年8月25日400
2012-G062 经十东路以北、唐冶中路以东103732.27 商业金融业容积率不大于7.3不小于5.8其中:地上不大于5.0不小于3.5地下不大于2.3 ≤35% ≥25% 40 10000 规划主体建筑高度应控制在150米左右。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配建公厕、中水等设施。土地出让前,须针对北部铁矿采空区进行地质灾害堪查,明确相关治理措施,满足工程建设实施要求。项目实施须与轨道交通相衔接,须满足唐冶立交相关交通组织要求并妥善解决交通疏散问题。须处理好沿唐冶立交、经十东路、唐冶中路、土河的空间景观关系。方案须衔接经十东路城市设计。
2012-G063 唐冶东路以东、围子山以西81949.3 居住容积率不大于3.5不小于2.7其中:地上不大于2.4不小于1.6地下不大于1.1 ≤18% ≥35% 70 60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间距、日照标准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居住规划用地总面积的30%。地块须处理好沿周边主次干道、土河、围子山山体的空间景观关系。须对项目建设用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和地质详细勘查,满足用地建设条件,并根据《济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合理控制地面硬化率。
2012-G064 市中区分水岭村70586 居住容积率不大于4.4不小于3.6其中:地上不大于3.0不小于2.2地下不大于1.4 ≤18% ≥35% 70 80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包含1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配建1处用地面积不小于0.12公顷的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2012-G065 市中区分水岭村20818 居住容积率不大于2.6不小于1.8其中:地上不大于1.8不小于1.0地下不大于0.8 ≤20% ≥35% 70 16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2012-G066 市中区分水岭村26560 居住容积率不大于3.5不小于2.7其中:地上不大于2.4不小于1.6地下不大于1.1 ≤20% ≥35% 70 25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2012-G067 槐荫区津浦线西侧、经十路以南19520.9 居住容积率不大于4.4不小于3.6其中:地上不大于3.0不小于2.2地下不大于1.4 ≤20% ≥35% 70 2000 规划住宅建筑为高层。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须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1处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的室内蔬菜副食网点)及中水等设施。须妥善解决日照遮挡问题。地块内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2012-G068 天桥区顺河高架东侧、水屯北路南侧31109 居住容积率不大于5.1不小于4.4其中:地上不大于3.5不小于2.8地下不大于1.6 ≤20% ≥35% 70 30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须配建1处室内副食品市场)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2012-G069 天桥区顺河高架东侧、水屯北路南侧21541 居住容积率不大于4.7不小于3.7其中:地上不大于3.2不小于2.2地下不大于1.5 ≤20% ≥35% 70 2000 规划住宅为高层。住宅建筑日照标准、日照间距须符合有关规定要求;须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配建绿地、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及中水等设施;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比例不低于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的30%。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自然人、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履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的单位和在本市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中有违规行为的单位及关联单位,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2日至2012年7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购买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2年7月4日至2012年7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申请书、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竞买保证金来源证明、资信证明,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和复印件到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11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我局将在2012年7月11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挂牌时间为:2012年7月4日9时至2012年7月13日14时3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保证金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济南龙奥大厦(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G0514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 2012—G059至G061 王蒙0531—66605203 2012—G062、G063 孙冬、孙林海0531—66605406、66605407 2012—G064至G066 迟恒智、王莉0531—66605202 2012—G067至G069 严雷、刘芳0531—66605201 证金账号: 开户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工商银行经二路支行 账号:1602001029200077334 (或) 开户单位: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行:兴业银行济南龙奥支行 账号:376090100100013856 济南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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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国土资源局挂牌出让11宗土地以居住用地为主
2012-06-14 | 大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