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穗国房挂出告字〔2013〕18号 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以挂牌方式出让1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它出让条件如下: 中小套型(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占居住用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70%。 其他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居住份额用地70年,商业、旅游、娱乐份额用地40年,其他份额用地50年。 具体情况及要求可参阅:《成交确认书》(样本)、《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及相关规划文件,规划指标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规划部门最新批复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联合竞买的,联合体成员须全部符合竞买人资格要求,竞买申请书应列明各成员单位并签章,联合体须提交《联合竞买协议》,各成员单位为竞买及竞得后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的规定。凡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有严重违反土地出让合同、闲置土地或有其他不良记录的,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本次竞买。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价格设定保密的最高限制地价,竞买人的最高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地价的,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竞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凡接受最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竞配建,竞价阶梯为400平方米保障性住房(每400平方米应建设不少于10套保障性住房),参与竞配建的竞买人报出配建建筑面积最大者为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2013年5月9日至2013年5月28日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竞买人可于2013年5月9日至2013年5月28日到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8日17时。经审核,竞买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3年5月29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进行,挂牌时间为: 2013年5月29日9时至2013年6月8日15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宗地现状及所列条件,提交竞买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宗地的现状及所列条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三)接受竞买申请的具体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 (四)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竞买保证金须由竞买人支付,竞买保证金可以人民币、港币或美元支付。竞买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达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开户单位: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人民币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10950000 0007 90456;人民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珠江新城支行,账号:4400 1420 3140 5017 0392;港币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4401 3020 4002 2050 1640;美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4401 4020 4002 2050 1634)为准。 (六)竞买保证金到账后,竞买人须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提交承诺书和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在承诺书中表明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其它竞买申请资料详见《竞买须知》及《注意事项》。 (七)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于2013年5月29日至2013年6月8日12时填写报价单报价,报价不可撤回。本次挂牌出让现场竞价及成交仪式于2013年6月8日15时在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三楼拍卖大厅举行。 (八)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与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与我局签订《广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九)有关出让宗地的详细资料及挂牌文件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我局网站的土地交易信息中浏览(网址:www.laho.gov.cn)。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31号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 联系人:史女士、陈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87391213、37585345-4047、83908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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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挂牌出让黄埔南玻地块 起始价达31亿元
2013-05-09 | 大洋网-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