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的监管
现状:多数业主大会财务制度相对薄弱,处于无人监管的或监管不够的状态。
变化:《资金管理征求意见稿》规定,业主大会要依法建立业主共有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聘请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建立财务档案,从制度和人员上保障资金安全。
此外,业主大会必须建立年度预决算制度、年度公示制度、资金查询制度和年度审计制度,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业主共有资金管理和使用的透明。
业主大会还须设立专门机构,监督业主共有资金的使用。业主大会具有法律责任,业主大会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业主共有资金的,相关业主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印章管理
印章明确用途
《备案登记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业主大会印章使用范围(见下表)。且使用业主大会印章应当经全体业主共同决定。监事会主任应当负责保管业主大会印章,印章使用后,监事会保管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形成的书面决议或对具体事项的授权委托书。监事会应当按照业主大会确定的职责和监事会工作规程开展工作,监事会成员不得担任业委会委员,不得干涉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不再接受物业服务企业事实服务;筹集、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决定物业共用部分的经营方式,管理、使用物业共用部分经营收益;申请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申请分立或者合并物业管理区域;改变或者撤销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部分业主、业主委员会作出的与业主大会决定相抵触的决议;对业主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管理规约约定应当使用业主大会印章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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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业主欠缴物业费名单可公示(2)
2011-11-23 | 京华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