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投入将增加,建长效筹资机制
筹措资金仍然是保障房建设的大难题,明年各级政府资金的投入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
据财政部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中央安排的保障房补助资金将比2011年明显增加。地方各级政府也要加大财政性资金的投入。2012年各地发行的地方债券筹集资金,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提高土地出让收益和地方债券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比重,继续落实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税费减免政策,探索鼓励企业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试点。
“保障房建设是政府的应尽之责,吉林省虽然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但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上,我们是舍得投入的。”吉林省副省长王祖继告诉记者。
据介绍,在各级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吉林不断加大财政投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近3年每年都在20亿元以上,各市、县政府通过财政投入及政策性减免等每年投入在100亿元左右。在此基础上,吉林省进一步通过政策、制度创新,实施廉租房“按份共有产权”、鼓励企业建设公租房(论坛)等方式,建立资金筹集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2012年有关部门还将研究推行廉租房和公租房统筹建设、统筹使用中央补助资金,并研究扩大利用住房公积金用于保障房建设的试点范围。
加强准入退出管理,完善顶层设计
近两年大规模开工建设的保障房,不少将在明年竣工并交付使用,随之而来的准入、使用和退出管理任务将大大增加。
姜伟新指出,各地要继续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的各项规则和配租配售结果,接受各方面监督。要完善保障性住房和保障对象档案,防范和严查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以及以权谋私等行为。2012年,住建部将与监察部联合进行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同时,各地要进一步健全退出机制,制定有利于退出的租金标准。完善并严格执行保障房上市交易收益调节规定,消除牟利空间。
据江苏省副省长何权介绍,近年来江苏不断规范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实行联动审核,民政、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公安、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对申请对象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综合审核。同时,有关部门联合建立保障对象年审制度,对收入和住房状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及时依法要求其退出住房保障。对少数骗取保障资格、违规使用保障房的,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清退力度。
据了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总结推广各地在实践中形成的经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推进住房保障法规建设,同时也支持各地区大胆探索创新机制。“要通过大规模的保障房建设,继续深入研究住房保障的政策和机制,逐步完善顶层设计。”姜伟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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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新开工保障房700万套以上各省区市签军令状(2)
2011-12-23 | 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