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的印发实施将进一步完善我市土地储备项目投资管理,实现土地储备工作规范化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意见》的主要特点:一是明确了项目管理原则。确定了“加强统筹规划,实行分类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的原则,明确规定项目投资的调整和报批程序,加强土地储备项目投资成本控制。二是规范了项目分类审批程序。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广州市本级政府投资土地储备项目近期实施规划》(以下简称《实施规划》)的土地储备项目视同立项,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库。甄列土地储备项目投资内容,只有征地拆迁和土地平整的土地储备项目,不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涉及有基础设施建设的,按照《广州市本级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执行,其中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储备项目,需按要求委托具有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批。三是完善了投资计划下达管理。列入《实施规划》且不需单独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土地储备项目可以直接下达年度投资计划;列入《实施规划》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土地储备项目,可先行安排征地拆迁部分资金,按程序完成可研报告审批后,方可下达基础设施建设部分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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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出台《加强土地储备投资管理意见》
2012-08-22 | 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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