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适房准购证快过期,能否继续顺延?昨日,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在越秀区人民公园南广场举行了全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咨询活动,不少市民为经适房准购证有效期问题到场。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表示,经审核合格的经适房申购者,可获延期一年机会,但每个家庭都只有一次延期机会。
据了解,昨日活动共派发宣传资料约2万份,接受市民咨询约5000人次。
准购证过期只能申请顺延一次
市民翟先生的经济适用房准购证是在2012年6月1日过期的。在此之前,翟先生曾经获得一次去现场看房挑房的机会,但因为意外摔伤没有赶上。此后,多次申请都未再次获得机会。而在准购证快要过期,想要再次申请时,因为收入提高超过申请标准200多元,不能通过。
对此,市住房保障办表示非常同情翟先生的情况,但他们也爱莫能助。因为,根据经济适用房申购的相关规定,经审核合格者才能获批延期一年购买的资格,目前翟先生的家庭年人均收入已经超标,不能申请经适房购买顺延。
据了解,本月广州市将推出新一批经适房,准购证快要到期的购房者可抓紧机会申请购房。
将重审全市保障房申请资格
一名荔湾区国土局地籍科的“临时工作人员”,利用“审核保障房资格”的职务之便,受贿10.7万元、为54户家庭违规取得经适房准购证及7000元廉租补贴,引发各界关注。
保障房审核如何把关?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经“二级审核、二级公示”,申请家庭需向街道办、镇政府递交申请,由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受理、初审、初次公示通过后提交给区民政、房管部门分别对收入、资产、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复核通过的,报市住房保障办和市民政局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获保障资格。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有关人士透露,由民政部门牵头成立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将有望解决收入和资产等信息分散在各部门的情况,有利于保障房资格的严格把关。接下来,将对全市的廉租房、经适房申请资格进行重新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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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经适房准购证过期后只可申请顺延一次
2012-09-11 | 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