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国土局局长刘杰昨日接受媒体集中采访时透露,东莞已获得国土资源部的重大支持,正在试点农村宅基地产权改革。
“大方向”是按照物权法的要求,尊重历史,鼓励理清宅基地产权。另外,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利益上,除了一次性征地补偿要“足额兑现、支付到位”,东莞还将放开让被征地农民介入土地出让的议价过程,直接参与土地增值后的收益分成。
集体建设用地入市政策将放宽
十八大要求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刘杰昨日回应,东莞已经“先行先试”。其中之一就是鼓励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入市,为农民创造更大的土地红利。
“目前东莞的农村集体资产有1400多亿,在全省总额占比很高,其中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资产就占很重要的一部分。”刘杰透露,东莞至今流转出让的集体建设用地已有1.5万亩。
他透露将进一步放宽政策,不过,“这点还需要媒体和社会各界的鼓与呼。”刘杰笑道,即使四大国有银行,对待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待遇也不同,“国有土地抵押贷款是打7折贷款,农村集体土地就只能打5折。”
征地后出让农民有望参与分成
另一重大政策则是让被征地农民介入土地议价出让的过程,土地协议出让或招拍挂后,将抽取部分收益直接给农民分红。
这一政策已在南城试点进行,接下来将放宽覆盖到更多镇街。刘杰透露,今后还将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把被征地农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做法上升成一项制度。
不过他强调,“参与分成是以后的做法”,各地农民要尊重历史。如果是几年前已经完成征地补偿、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却没享受到收益分成的被征地农民,不能因此“翻烧饼,通通推倒重来,个个都闹上法院”。
宅基地产权改革获国土资源部支持
针对老莞人最关注的宅基地产权问题,刘杰昨日透露,东莞已获得国土资源部的重大支持,正在试点进行农村宅基地的产权改革。“总的方向是,按照物权法要求,尊重历史,鼓励理清历史宅基地的产权,简化办证手续,发挥农村财产价值。”
此前通过开展农村土地初始登记、清除违法违规用地等,东莞处理过宅基地历史问题。据统计,目前东莞农村宅基地的发证率已达到99%,超过100万份。但刘杰透露,旧有的管理办法已有不适应的地方,基层有呼声要求理清宅基地产权,上层政策也鼓励先发地区能在全国创造经验。
按照物权法要求,这次宅基地产权改革将把超面积、超标准、非当地户籍居民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分门别类研究处理。“尊重历史,通过合法合规的途径理清产权。今后,创新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发挥财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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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试点农村宅基地产权改革农民或将分享土地增值收益
2012-12-20 |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