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所、各类经营性酒店以及各类与房地产相关的经营性项目,高污染、高耗能和消耗资源型外资项目以及产能过剩、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等不列入东莞市重大项目。
昨日(1月14日),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修订了《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下称《办法》),透露上述消息。
会议还审议通过《东莞市提高重大项目“签约率、开工率、履约率”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让具备可批性的重大项目能够在3个月内(60个工作日)办完所有开工前期行政审批手续。
提高重大项目准入门槛
修订后的《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还提高了市重大项目的准入门槛。要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社会投资项目不低于6亿元人民币(内资)或不低于1亿美元(外资)。但增资扩产、节能技改、能源保障、优质产业延链补链和重要配套项目以及现代服务业、农业、社会事业项目,可适当降低。
重大项目3个月内完成审批
《东莞市提高重大项目“签约率、开工率、履约率”工作实施意见》提出,在项目符合可批性以及项目用地完成征地拆迁工作的前提下,各审批部门的总审批时间,从第一个审批部门受理项目单位的报批材料之日算起,在3个月时间(含督促项目企业及镇街组织报批材料,约6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开工前期行政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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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重大项目准入门槛提高房产项目被拒门外
2013-01-15 | 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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