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迎来升级国家新区两周年的南沙新区,从9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酝酿了两年多的《广州南沙新区条例》(下称“《条例》”),明确南沙新区内的金融机构可为港澳台机构和居民提供跨境人民币结算服务,开发相关创新产品和鼓励支持粤港澳企业跨境直接融资等,一系列企业资金自由往来和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的措施,将为南沙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带来积极作用。
金融政策和粤港澳合作一直是《条例》修订过程的焦点。即将实施的《条例》共10章77条,“区域合作”一章12条详细阐述了未来将加强与港澳合作的九大领域,“产业促进”中则有不少内容特别是金融工作方面与港澳相关。
其中,明确了南沙新区将开展的8大类金融工作事项,包括拓展跨境贸易的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资本项目可兑换的先行试验;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和国际大型金融机构在南沙新区设立法人机构、分支机构和开展证券、保险、信託等业务;鼓励和支持广州地区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在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用于支持南沙新区的开发建设;鼓励和支持粤港澳企业跨境直接融资等,专家认为这些政策将利于吸引大量涉港澳的金融机构以及相关的服务业机构在南沙集中。
成本降低吸引企业落户
虽然“发放人民币贷款和银团贷款”、“建设跨境贵金属交易市场”等金融政策在最终稿中被删除,但对于即将实施的内容不少在粤港商都拍手称好,认为将解决境内外利率差距大、国内融资成本较高等问题,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对企业落户南沙有吸引力。
业内人士接受记者电话採访时表示,相关金融业务的开展使南沙企业可以享受香港金融服务的便利性和快捷性,无论是对香港企业进入国内或者是港资金融机构拓展业务都有帮助。正在天河投资的港商林先生则指出,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存在,一方面是在银行眼里资质不够好,另一方面也与国内融资成本高有关,跨境直接融资为中小企业提供一个出路。 |
沙新区条例正式实施港企可跨境直接融资
2014-09-02 | 大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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