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利用社会存量房,积极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将是下一阶段棚改实现方式的一个重要方向。此举有利于缩短安置周期,节省过渡费用,满足群众多样化居住需求。
据介绍,2008年至2014年,全国共改造各类棚户区2080万套,其中2013年开始改造力度加大,2013年、2014年两年改造各类棚户区820万套。王宁表示,通过改造,几千万群众居住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但与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改造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的目标相比,任务仍然十分艰巨。
李克强总理17日主持召开的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明确,2015-2017年,将改造包括城市危房、城中村在内的各类棚户区1800万套,加大棚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王宁表示,此次会议意义重大,是棚改未来三年行动计划。与此前大规模建设安置房进行实物安置不同,下一步将积极推进利用社会存量房,进行棚改货币化安置,丰富棚改安置实现方式,棚改对象可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实物安置或货币安置。对此,专家认为,推行棚改货币化安置“一举多得”:
首先,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区域商品房供需平衡。当前房地产市场分化日趋明显,多数二三线城市普通商品住宅库存压力偏重,若继续以新建模式提供住房保障,可能加剧当地楼市供需失衡。货币化安置手段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履行了政府在住房保障方面的职能,同时打通了商品房与保障房之间的“通道”。中国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胡志刚表示,把一些存量房转为安置房,对库存压力较大的城市而言,更重要的现实意义在于避免建设加剧住房过量供应,有利于资源集约利用。
其次,缩短了棚户区改造居民安置的等候时间。王宁表示,棚户区改造项目传统安置方式从征收拆迁到入住一般需要2-3年的时间,财政投入压力大,资金负担重,而购买存量住房可大幅缩短安置周期,同时减少棚改安置成本。
第三,容易满足当前棚改居民的个性化居住需求。由于回购的商品房分散在市区各个板块,房屋建筑设计、质量、交通条件普遍较好,配套设施和绿化比较到位,分散居住也可以让拆迁户和低收入群体更好融入周边社区和整个城市,并享受到成熟的物业服务。
王宁表示,国务院已部署要求各地抓紧制定本地区棚改货币化安置目标和工作措施,并督促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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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化安置将成下一步棚改重要实现方式
2015-06-23 | 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