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深圳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工作的通知》,将进一步规范新建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销售价格指导工作,并启用商品房定价评估系统。
对新房进行价格指导:预、现售商品住房和商务公寓的批准销售价格原则上不得超过上一年度至今同地段、同类型新房的网签价格。分期开发的项目,两次申请价格备案时间间隔未超一年的,原则上按照前期备案价格进行批复。
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提高装修价格变相抬高房价,实行精装修价格梯度。6万元/平米以下项目最高精装修价格为3000元/平米,超10万元/平米项目的最高精装修价格为6000元/平米。 |
深圳发文严控新房销售价格 不得借装修抬价
2021-0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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