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近日发布。明确要求,组织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取消社会抚养费,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以“一老一小”为重点,建立健全覆盖全生命周期的人口服务体系。完善国家生命登记管理制度,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
到2025年,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加快建设,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决定》指出,严格落实产假、哺乳假等制度。加强税收、住房等支持政策,结合下一步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地方政府在配租公租房时,可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适当照顾,可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实施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适当延长在园时长或提供托管服务。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解决“择校热”难题。以公益普惠为原则,推动放学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平衡家庭和学校教育负担,严格规范校外培训。
《决定》中出现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健全假期用工成本分担机制”的表述。近期,支持三孩生育的配套政策纷纷出炉,四川攀枝花甚至在国内首个提出发放二孩、三孩育儿补贴金。后续,相关部门还会根据中央《决定》的总体要求,出台一系列的实施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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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好三孩生育政策 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2021-0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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