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住建局、发改委正式印发《深圳市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深圳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15平方公里、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供应分配住房65万套(间)。
规划期内计划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15平方公里,力争达到17.5平方公里,力争每年供应的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不低于30%,规划期前三年供应居住用地不少于五年总量的70%。
建设筹集住房89万套(间),其中,建设商品住房35万套;建设筹集公共住房54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
供应分配住房65万套(间),其中,供应商品住房31万套;供应分配公共住房34万套(间),包括公共租赁住房6万套(间)、保障性租赁住房20万套(间)、共有产权住房8万套。供应分配保障性租赁住房占供应分配住房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探索建立公共住房跨区调剂机制,鼓励各区加大公共住房供应分配力度,分区分类逐步缩短公共住房轮候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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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筹建住房89万套 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
2022-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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