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监管部门明确,纳入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设的城市扩围,由城区常住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分别扩围至省会城市或城区常住人口超过200万的城市,省会城市或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按照相关指标推算,纳入城中村改造、保障房建设的城市将由35个分别扩大至52个、106个。
此外,这些城市申报的相关项目还需满足资金收支能够平衡或者项目收益与融资能够平衡等条件。包括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在内的“三大工程”建设是政策重点,监管部门已推出多项支持措施,包括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抵押补充贷款PSL等。此次新纳入的城市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同样可以享受相关政策支持,进而稳定甚至提振地产投资。
作为专项借款的主要资金来源,央行向政策性银行投放的PSL(抵押补充贷款)将成为主要筹资渠道,此外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地方专项债也将成为城中村改造的重要资金补充。
纳入城中村改造的52个城市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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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城中村改造城市扩维至52个
2024-0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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