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陈锡文
十八大以来,中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引起社会强烈反响。新型城镇化的“新”,主要是针对过去城镇化所忽略的、不够重视的部分进行加强、巩固,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1、更多地体现为人的城镇化,也即农民市民化:一方面,要让大量农村人口能顺利迁徙到城镇,并享受住房、教育、医疗等配套,能有尊严地安居乐业,同时保证城市居民利益不受损害,生活能过得更好。
2、更具包容性:各行业协调发展,城镇里面不同群体能各得其所。相对于过去城镇化过于注重GDP增长、城市外表更新、财政收入增加等,新型城镇化应更注重城市间、行业间应平衡发展,人口流动不受限制,地区间不存在地方保护主义。
3、更强调人口、资源、环境等之间的协调性及可持续性:新型城镇化强调走集约、环保、绿色的道路,强调可持续发展,城市建设应更合理、更有规划、更人性化。
4、更强调城市质量:过去中国城镇化过于强调速度,城镇化伴随各种“城市病”:人口拥挤、城市发展粗放、资源消耗严重等。因此,在新型城镇化中,要更注重城市质量,应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方面努力,发展要循序渐进,按部就班。
从农业方面讲,要推进新型城镇化,需处理两方面问题:
1、土地问题:城镇化离不开土地供应,也即一部分农田变成城市建设用地,但这个过程非常复杂,涉及多方面利益。
具体看,土地问题包括:①土地利益关系处理不好,土地制度也不完善。
目前,很多地方政府都说用地紧张,事实上,近年国家建设用地供应每年都增长。世纪之交,我国新增建设用地供应为300万亩,去年我国实际供应地超1000万亩,今后还要增加。
土地出让用途中,用于机场、港口、码头、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占大部分,一般为35%,去年高达47%。城镇建设用地占65%(工业园区建设也算入城镇建设用地中),之中40%用作工矿仓储,留给房地产的主要包括商贸用地、住宅用地,两者加起来还不到17%,大概只有160多万亩。
过去,很多人认为城镇化就是房地产化,但从国家供地看,真正用于房地产建设的用地其实并不多,这也反映了过去我国土地供应结构出现了一定偏差。在城市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占比如此高,在全世界都比较罕见,发达国家比例一般不超15%。所以,留给住宅的用地就偏少,造成住房供不应求,引起房价上涨。今年国家新增建设用地约830万亩,比去年略少,但在供应结构上,有一定变化。
其次,已供土地利益纷争复杂,各类用地价格差别非常大。从近几年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等地看,价格最低为工业用地,最高为商贸用地,中间为住宅用地,平均下来全国用地价格大概不到670元/㎡。价格如此低,导致工业用地严重浪费,全国多地工业园区容积率不到0.4。同时,地价过低,不利于企业创新,发展动力也就不强,这个问题必须得到重视。
②必须关注征地过程中农民的权益。改革方向有两个:1、缩小征地范围。从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缩小征地规模,但实际上每年征地规模都在扩大。2、设定合理补偿标准。这两个改革方向,都已经谈论10年,但仍未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主要是和土地制度及土地利益关系有关。
去年年底,国家出台了《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反而导致很多地征不下来,因为农民都担心自己会吃亏,所以十八大后要提出提高农民土地收益,这是一个进步,但事实上农民并不关心公共利益,他们最关注政府征我们的地,补贴多少钱。
所以,现在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利益分配问题。按目前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超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如果一块地年产1500元,征地补偿45000元,但45000元根本不足以安置农民。因此,补偿到底是根据土地原用途还是新用途产值,这值得商讨。以台湾为例,农民土地被征后,农民可以获得被征土地投入新用途后土地收益不低于40%。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的征地制度,不但得罪了农民,连市民也得罪了。由于工业用地价格过低,地方财政收入偏少,地方政府就提高商贸、住宅用地价格,从而间接引起房价上涨,导致城市居民也对征地制度不满。所以,目前的征地制度必须改革,否则会走入死胡同。具体看,必须要处理好利益衔接问题,前后利益结构如何处理,这须做出很大努力。
2、人的问题:也即农民如何顺利市民化。中国城镇化率去年达52.2%,但按户籍计算,城镇化率只有35.3%。过去城镇化由于不够重视农民市民化,政府欠账非常多,要还这个账并不容易。住建部数据显示,前年中国城镇人口7亿1千万,约有1.6亿农民工,他们住房问题有52%由农民工所在单位集体宿舍解决,大部分住在城中村出租屋,只有0.7%拥有住房。
此外,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到26%,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不到3%,有医疗保险的只有24%,购买社保的不到23%,出现这些问题,主要是因为用工制度不行。
因此,农民市民化间存在如此多欠账,这么大的缺口,政府应如何补齐,政府要采取什么政策,这是城镇化建设中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文章根据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在“新型城镇化与房地产业”座谈会上的讲话整理) |
陈锡文:新型城镇化的“新”体现在四个方面
2013-05-22 | 中地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