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就深圳南山合作项目,发布合作框架协议、担保协议条款更改及股权押记的公告。
公告显示,于2015年9月14日,项目公司与贷款人订立贷款协议,贷款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自贷款第一次提取日期起为期一年。
同时,于贷款协议日期,贷款人要求项目公司股东,即深圳水榭花都及深圳新莱源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
另据公告显示,于2015年9月14日,深圳水榭花都订立一份以贷款人为受益人的担保协议,及股权押记,据此深圳水榭花都作为主要债务人同意提供担保并与项目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包括偿还贷款协议项下贷款的所有有抵押债务。
对于提供经修订担保的理由,来能国际表示,提供经修订担保为贷款人授予项目公司贷款,以就项目公司应付地块迁拆及补偿费用提供融资条件。董事会认为合共人民币5亿元的经修订担保提供一项经济手段以保障项目公司的融资,且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董事会亦认为担保协议及股权押记的条款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本公司股东整体利益。
于去年10月21日,莱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深圳水榭花都,与深圳宗新、项目公司、珠江均安水泥及健宁房地产订立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涉及的地块由健宁房地产旗下珠江均安水泥拥有,并已获批重建。地块位于深圳南山区沙河街道桥香路与深云路交汇处东北角(珠江均安城市更新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8.71万平方米,其中约6.09万平方米将用作产业研发用房、约2.61万平方米将用作配套宿舍及约80平方米将用作公共配套设施,另有约5000平方米地下面积用作商业物业。 |
莱蒙国际为深圳南山旧改项目订5亿贷款协议
2015-09-15 | 同花顺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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