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7日召开的“2014中国融资租赁年会”上,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巡视员刘作章透露:“目前商务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起草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有关意见,将在报批国务院批准后下发。”
刘作章表示,商务部外资司正在会同各地商务部门着手研究修订《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一方面积极引入外资进入融资租赁业,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激发市场活力,另一方面加强对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事中、事后监管,确实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外商融资租赁在近年来呈现井喷式发展,企业数量和业务均快速扩张。商务部的数据显示,到今年11月底,全国已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1600家,比2013年底增加600余家,公司数量占到全行业的85%以上。截至2013年底,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资产总额约为6112亿元,同比增长约73%,净利润约98亿元,同比增长60%以上。
刘作章认为,在发展的同时,问题和挑战随之而来,主要表现在三方面 :一是区域发展不平衡,目前90%以上的融资公司,位于东部沿海地区,北京、上海等地的融资租赁公司的数量均在100家以上,合计占外国融资租赁公司总数的80%以上,绝大部分业务也集中在东部地区,中西部地区的融资租赁发展相对滞后。
第二,融资租赁公司的专业化能力有待提高,根据《世界租赁年报》的统计,中国融资租赁的业务规模跃居世界第二,但与我国整体经济发展水平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国外融资租赁已经做到比较多元化产品,但是国内相对单一,产品种类偏少,主要还是融物这块做得比较好,也有融资与融物脱离的现象。此外,企业的资产管理能力有待加强,专业服务的水平有待提高,风险管理手段比较单一,交易风险、客户风险和其他不可预见的风险,这些问题虽然不仅仅限于外资融资租赁企业,但是从现状看,对外资融资租赁企业的健康发展更为迫切。”刘作章说。
第三,少数公司存在业务不规范的现象。根据《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和《融资租赁企业管理办法》的要求,商务部外资司对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发现个别地区企业存在长期未开展业务或业务不规范的情况。
据悉,商务部外资司下一步的工作即是加强对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和引导。
据刘作章介绍,对单一客户集中度高、关联交易比重较大、业务模式有待规范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与地方商务管理部门建立多方位一体化的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对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合理配置资源,鼓励外资租赁公司更多地投向现代农业、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鼓励投向中西部地区,使融资租赁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产业调整和结构优化。
此外,会完善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对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审查流程。 |
商务部:正起草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有关意见
2014-12-19 |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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