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发布通知,自今日起,下调北京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5年期(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
这是今年以来北京公积金的第三次降息。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6月2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自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而如果是6月28日(含)后才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将直接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对于不同还款方式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分别依据相应的还款公式确定新的月还款额。
对于已经签订借款合同,且放款日为6月28日(含)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须在借款人签订调整贷款利率的通知单后,才可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首套房,贷款100万元、贷款期限30年、采用等额均还方式(每月还款额相同)为例,此次公积金利率调整后,月供额将从之前的4631元减少到4490元,减少了141元。而如果将今年的3次降息累计,每月一共减少还款429元左右。
同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
6月28日起,上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0%。
贷款利率方面,6月28日起,上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
2015年6月2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上述通知规定。而2015年6月2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不分段计息;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15年6月28日起仍执行原利率,自2016年1月1日起按上述通知规定执行。
此外,从6月28日起,上海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
京沪下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2015-06-29 |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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