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2011)8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受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国土委)委托,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定于2011年5月10日,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以挂牌方式出让T107-0022(G)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11年4月7日起至2011年4月26日止,挂牌期自2011年4月27日起至2011年5月10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具体情况以宗地的《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以下简称《出让合同》)(样本)为准。
二、出让条件
(一)上述宗地按现状出让。若宗地占用林地的,成交后由竞得人自行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向林业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手续,费用自行承担。
(二)竞得人须在成交后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并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成交价款。
(三)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使用。竞得人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限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
(四)该宗地地面规划为公共绿地,地下规划为社会公共停车。公共绿地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负责建设;地上160平方米建筑物由竞得人按要求建设后,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维护、管理并提供社会行人通行。地下停车场库限整体转让。
(五)该宗地位于填海区,由竞得人在成交后按规定自行开展地质灾害评估和相应处理工作,费用自理。
(六)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开发建设。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组织或个人,均可独立或联合竞买。境外竞买人申请竞买的,应当符合我国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有关规定。非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的,可获得房地产单项开发经营权。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前,应将本公告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汇入下列帐户,履约保证金的最后交纳时间为2011年5月9日16时30分(以到帐为准)。
开户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1: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号:755906676710666; 开户行2: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帐号:4000023319216888881; 开户行3:建设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帐号:44201521700056056968。
(二)递交书面竞买申请
已交纳履约保证金的竞买申请人,应当在2011年5月9日17时30分前,到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交易中心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竞买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竞买申请。申请资料的具体要求详见《深圳市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三)开设竞买帐号
资料齐全并符合有关要求的,交易中心将发放《参加竞买通知书》,确认竞买资格,开设竞买帐号。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交易中心自2011年4月27日起接受已确认竞买资格的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15时整。电脑报价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其他
本次出让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本公告、《竞买须知》、《竞买申请书》、《成交确认书》和《出让合同》等样本)。本公告同时在市规划国土委、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交易中心网站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
市规划国土委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网址:http://www.szpl.gov.cn。 市规划国土委第二直属管理局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10138号;咨询电话:(0755)26978448。 交易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7号土地房产交易大厦3楼;咨询电话:(0755)83785995;网址:http://www.sz68.com。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
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11)8号
2011-04-21 | 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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