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地下铁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 2、《深圳市地铁运营管理暂行办法》; 3、其他地铁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为保障地铁建设和运营安全,竞得人须参照已批准的《深圳地铁4号线龙华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详细规划》对本项目进行规划设计,并应遵守该详细规划所附技术文件的要求,该技术文件即《深圳地铁4号线龙华车辆段上盖物业开发第一期规划设计指引》、《深圳地铁4号线龙华车辆段、龙胜站及6号线对物业开发的技术限制》、《深圳地铁4号线龙华车辆段、龙胜站及轨道建设、运营安全及保护对上盖物业开发、建设及使用的规定》和《深圳地铁4号线龙华车辆段上盖物业建设用地第一期和第二期、地铁6号线通道用地之权属界定、相邻关系、责任及维修接口》。
三、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组织均可参与竞买,可以独立或联合竞买:
(一)竞买申请人在深圳市拥有三年以上的轨道交通线路的投资、建设、管理、营运策划及相关前期筹备工作的经验,且具有轨道交通线路及附属设施建设、运营的经营范围。 (二)联合竞买的,其中一家必须具备上述条件,参与联合竞买的其他单位或其实际控制人须具备轨道交通建设经验及利用车辆段上盖开发物业的经验。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申请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提交能够满足前述资格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申请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审查。 竞买申请人应在竞买申请截止前取得资格审查部门出具的竞买申请人主体资格批准文件,方可申请竞买。
(二)交纳履约保证金
竞买申请人在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竞买申请前,应将本公告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汇入下列帐户,履约保证金的最后交纳时间为2011年8月17日16时30分(以到帐为准)。 开户单位:深圳市土地房产交易中心; 开户行1:招商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帐号:755906676710666; 开户行2:工商银行福田支行; 帐号:4000023319216888881; 开户行3:建设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帐号:44201521700056056968; 开户行4(港币账户):建设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账号:44213800200220100623; 开户行5(美元账户):建设银行深圳香蜜湖支行; 账号:44214800200220100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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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2011)21号(2)
2011-07-24 | 深圳土地房产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