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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青岛市拍卖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2-07-12 | 中地会
经青岛市人民政府批准,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决定以 拍卖 方式出让 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7月08日 至 2012年07月27日 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土地交易窗口 获取 拍卖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7月30日 至 2012年07月30日 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土地交易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30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7月30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12年07月31日10时00分 在 青岛开发区江山中路666号卓亭广场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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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山东省青岛市拍卖出让1幅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2-07-12 | 中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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