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长春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春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 方式出让 2(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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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2013011GB00006、220102013011GB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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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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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603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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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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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甲三路、南至丙五十一路、西至丙七十路、北至乙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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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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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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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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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并且小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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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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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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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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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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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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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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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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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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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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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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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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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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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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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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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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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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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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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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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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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02013011GB00010、220102013011GB0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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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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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12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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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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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丙七十路、南至丙五十路、西至丙六十八路、北至乙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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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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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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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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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1并且小于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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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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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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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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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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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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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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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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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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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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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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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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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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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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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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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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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8月26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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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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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9月0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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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房地产开发用地的竞买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开发单位自行使用的除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04日 至 2012年09月03日 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 获取 挂牌 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12年08月26日 至 2012年09月03日 到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国土规划审批服务厅10号窗口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9月03日11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2年09月04日14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二楼土地招拍挂交易大厅内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20102013011GB00006、220102013011GB00009号地块:2012年08月26日09时00分 至 2012年09月05日09时00分;
220102013011GB00010、220102013011GB00015号地块:2012年08月26日09时00分 至 2012年09月05日09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竞买人需提供长春市城市建设开发管理办公室出具的《开发企业注册资本、人员配置及诚信经营情况审核确认书》。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1305号(轻轨大厦5楼509室)
联系电话:0431-88517519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楼面地价进行报价和增价。
(四)至挂牌截止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要求报价的情形,挂牌出让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五)该地块规划容积率中不含地下建筑,待竞买人竞得土地后,由规划部门出具详细规划,对于有地下建筑的,另行计算收取地下建筑部分的土地费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卢女士
联系电话:0431-88779300-8881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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