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储备土地逾15万亩,其中有证土地近5万亩,无证土地10万多亩;不仅市土地储备中心代表市政府储地,23个镇区、市交通集团、城投集团也纷纷储地,主体资格不合法……中山市人大代表梁润明指出中山土地储备存在五项问题,建议完善。中山市国土局近日作出回应,称正在逐步削弱、取消镇区(国企)的储备公司,建立全市土地储备“一盘棋”机制。
代表:镇区储地主体资格不合法
人大代表梁润明是原中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对中山市土地储备有较深入了解。他介绍说,全市储备土地逾15万亩,其中有证土地近5万亩,无证土地10万多亩。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市政府的土地储备管理,二是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和市交通发展集团的土地储备管理,三是各镇(区)的土地储备。
梁润明指出,在实际运作中,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工作仍存在问题和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市属国有企业和各镇区储备企业的土地储备主体资格不合法;二是土地储备管理不规范,容易造成农民诉求增多;三是各镇(区)土地储备存在供地管理不规范和出让不合法;四是土地储备资金存在监管不到位;五是土地储备存在收地难,出让后延迟交地风险。
鉴于土地储备对城市发展异常重要,梁润明建议中山市完善土地储备管理工作。其中,首要就是依法规范土地储备运作主体资格,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统一负责。这位前监察局局长称,中山市作为不带县的地级市,市土地储备中心是唯一的合法土地储备机构,市属国有企业和各镇(区)土地储备企业储备土地取得方式和程序没有法律依据。“建议取消市属国有企业和各镇(区)土地储备企业的储备土地的运作方式,市属国有企业和各镇(区)的土地储备均统一由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制定具体土地储备和融资操作办法,规范管理。”
回应:将对镇区储备土地情况摸底
中山市国土资源局近日作出答复,坦承虽然市土地储备中心是中山唯一的合法土地储备机构,代表市政府进行土地储备,但实际上,23个镇区(除石岐)均设立了土地储备企业。此外,市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等市属国有企业同样实行土地储备。
市国土局坦言,多头土地储备引起“多头征地”的局面,而“多头征地”势必造成各征地主体之间相互竞争,征地补偿条件参差不齐,打破了市政府统一土地储备、垄断一级土地市场的土地管理模式,削弱了市政府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直接影响土地储备运营的良性发展。
据介绍,全市土地储备工作已正朝着梁润明建议的方向推进。从2009年开始,市储备中心代表市政府与镇区通力合作,对预控土地征收征用前期投入与出让收益按一定比例实行市镇两级分成,逐步削弱、取消镇区(国企)的储备公司,建立全市土地储备“一盘棋”机制,规范土地储备管理。
市国土局表示,下阶段,他们将对镇区、国企特别是村一级的储备土地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并制定监督措施,对各级储备项目实行全程把关,进一步加强对各镇区、市属国有企业的储备用地管理,逐步规范中山市土地储备运作主体资格。
焦点
土地出让金是镇区重要财收全市未来将统筹管理储备金
政府卖地收入是社会关注问题,梁润明建议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的监督管理。土地储备资金要严格按照规定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并实行预决算管理;强化对土地出让收支的监督管理,确保土地出让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据中山民进的一份材料介绍,中山市市级土地储备较为规范,相比之下,镇区土地储备有许多问题亟待改进。一些镇区没有成立公开型的土地储备机构,仅仅以镇区政府所属的全资公司进行土地的收购、储备,开发和出让前期准备工作欠缺透明度。
相当一部分镇区的土地储备资金主要是通过银行抵押贷款来筹措,这种单一的渠道对于借贷双方都有较大风险,如利率风险,本息偿还风险,土地价格变动风险。相比而言,中山市市级土地储备资金主要来自于市财政拨款,较为规范和稳定,市财政局按照全市土地收购储备年度用款计划,从缴入市财政专户的储备土地经营收入中,按项目进度拨付资金。
土地出让金是镇区一项重要财政收入,如坦洲镇2012年土地出让金4961万元。市国土局称,下阶段,储备中心将根据中央四部委《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的要求,与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出台有关加强储备资金使用的指导意见,对镇区及国企储备资金进行统筹管理,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资金的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土地储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
中山逾15万亩储备土地 有证的不足5万亩
2013-08-21 |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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