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中轴重要地标之一的广州科学馆,征地补偿方案正式敲定,今年9月30日前签约并搬迁的将可获得奖励。日前,在海珠区政府官网公布了最终方案,当中对办公房屋的补偿标准提高至23000元平方米。
9月30日前签约搬迁有奖
本次征收范围具体包括赤岗北路33号、新港中路397号等,南都记者昨日获悉,由于征收范围内没有住宅,因此补偿方案中只针对非住宅的房屋制订标准。
与意见征询稿相比,最终版的补偿方案对于办公房屋的补偿标准有所提高,从21000元平方米增至23000元平方米,其他非住宅补偿标准按市场评估价确定。
方案中明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使用用途与被征收房屋不一致的房屋进行产权调换。业主可以选择方案中的弃产补偿标准,或者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市场评估价,两种方式二选一并加上征收奖励、搬迁时限奖励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评估价,结清差价。
对于非住宅房屋,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给予3000元平方米的征收奖励,而在今年9月30日之前,业主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并按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期限搬迁移交房屋给海珠区征收办,将可获得搬迁时限奖励,非住宅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给予3000元平方米的征收奖励,逾期则不能得到时限奖励。
明确临时安置补助费
方案对于停产、停业损失补偿,以及临时安置的补助费都明确了标准。因为征地而导致停产停业损失的,原则上以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前1年内实际月平均税后利润为准,或按照评估价进行补偿;不能提供纳税情况等证明或者无法核算税后利润的,按上年度广州市同行业平均税后利润额或者同类房屋市场租金计算。
选择货币补偿的,停产停业期限按6个月计算;选择产权调换补偿的,停产停业期限从实际搬迁之日起,至产权调换房屋通知交付之日止计算。
如果业主选择产权调换补偿安置,合法产权面积的办公房屋还可获得每月100元平方米,或按市场评估租金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对于其它非住宅房屋,则按每月50元平方米或评估来支付补助。
业主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3个月,若选择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补助费从被征收房屋交付之日起支付至《安置房屋入住通知书》规定的房屋交付时间为止。 |
广州科学馆征地补偿标准升至23000元/平
2015-07-07 |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