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
从今天开始,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正式收紧,从原来的只认贷不认房,调整成为既认房又认贷。
这就意味着,从今天开始,无论你之前是否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只要是购买家庭的第二套住房,就要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贷款利率则上浮为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并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过去,只要你是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都可以按照公积金贷款“首套房”政策来申请贷款,享受到最低两成首付的实惠。
但从今天开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
90平方米以下首套房才可享受两成低首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根据广东省和本市对普通住房的界定标准,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自住住房。
怎样才能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低首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只有当缴存职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而且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才可以享受到最低首付两成,贷款最长年限30年的优惠政策。
首套房贷款“商转公”仍可享低首付
就在今天实施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的同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对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商转公”)实行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说明。
从今天开始,即便是办理“商转公”业务,也需要按照收紧后的差别化住房贷款政策来执行。
那么市民在办理“商转公”业务的时候,怎样才能享受到低首付的实惠?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一般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候,都会提前对申请人拥有房屋数量和购房贷款记录进行调查。所以,如果申请人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家庭的第一套住房,是会在银行留下购房贷款记录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这种情况下,申请“商转公”的这套住房不计在内(仍视为首套住房),申请人依然可以享受到公积金贷款的低首付优惠。
新政要点
停止发放“三套房”公积金贷款
一、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仅限于购买房屋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自住房。
二、缴存职工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贷款最长年限为30年;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自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住房公积金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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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楼市调控收紧今起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
2012-08-01 | 东莞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