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广州市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成为全国首个响应住建部的城市。意见稿提出,坚决贯彻落实住建部《通知》精神,分区分类推进城市更新,保护、利用、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防止大拆大建。很多问题指向黄埔区。
意见稿强调,“不脱离广州实际,杜绝运动式、盲目实施城市更新,不沿用过度房地产化的开发建设方式,不片面追求规模扩张带来的短期效益和经济利益,坚持分区施策、分类指导,系统推进城市有机更新。”
严格控制大规模增建,除增建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外,不大规模新增老城区建设规模,不突破原有密度强度,不增加资源环境承载压力。
城中村等城市连片旧区不短时间、大规模进行拆迁,坚持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合理确定更新模式。要尊重居民安置意愿,严格控制大规模搬迁。确保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平稳,防止出现住房租赁市场供需失衡加剧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租房困难。注重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统筹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严格控制城市住房租金年度涨幅。
“加强项目储备库、年度计划联动管理,优化城市更新目标和任务,合理控制城市更新规模、调节开发节奏和时序。条件成熟的储备库项目可纳入年度计划管理,未纳入项目储备库的,不得开展城市更新前期工作;未纳入年度计划的,不得审批实施。” 未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调查评估、未完成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的,不应实施城市更新。
全面梳理评估下放至区的城市更新审批事项,对于各区暂无能力承接或易造成重大失误的审批事项,按程序上收,确保各下放事项放得下、接得住。各区旧改政策应符合市的政策框架,避免“一区一策”。对突破上位政策框架的要责令整改并追究责任。
城市更新过程中,统筹考虑周边业态、居住人口、职住平衡、租金承受能力等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允许适当增加建筑面积用于住房成套化改造,在规划承载力范围内通过“留改拆”并举方式增加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人才公寓以及中小户型租赁住房供应,助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规划建设集中式保障性租赁住房,以中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品质、同地段市场租赁住房租金。支持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进行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统筹解决新市民和低收入困难群众等重点群体租赁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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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修正城更政策 避免一区一策、防大拆大建
2021-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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