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将在更大的范围内试点开征。近日,网上传出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并且据《法制晚报》的消息,昨天上午,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已经证实了上述消息。
据《法制晚报》报道,湖北省地税局新闻发言人徐正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了解此事的媒体很多,具体细节他们也不清楚,不过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确实正在制定中,对于具体的征收细节以及方案出炉时间还未确定。
而8月20日,国土资源部网站转载了一则来自《中国国土资源报》的消息:《湖南湖北房产税征收方案正在制定》。该消息的内容为:“近日,据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据悉,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由原来的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则信息公布后被全国各地许多网站转载。但有意思的是,可能意识到影响过于激烈,国土资源部网站在当天下午6点左右便撤下了这则消息。不过业内人士分析,“两湖”将继上海、重庆之后成为新的房产税试点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
据了解,就在上周,媒体报道称,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有专家认为,这意味着,房产税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继续在全国其他城市试点。
两湖版房产税或比沪渝版更具杀伤力
正在制定中的两湖版房产税与沪、渝版本的有何不同?不少业内人士都认为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两湖版房产税将更具杀伤力。两湖版房产税的主要不同点为:
1.已购二套房也需征税,税率不会太高
此前已经开始试点的上海和重庆两地房产税,虽然版本各有不同,但是基本上均以满足一定条件的新购住宅进行征收对象,重庆版中唯一存在征收存量住宅房产税的条款仅限于独栋别墅。而根据此次网传的湖南、湖北正在制定的新版房产税内容,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都需要征税。不过,《中国国土资源报》的报道中点出这一类房源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不论税率高低,对已购存量二套房也征税是未来房产税税基放宽的证明。
2.计税依据由房产原值改为市场评估价
在上海和重庆两地已推行的房产税中,由于基本上都是针对新购房征税,因此计税依据也是新购房的交易价格。不过在“两湖”版的房产税中,这一依据将改为市场评估价。这就是说,一个居民几年前买的第二套住房在征税时,不是按照当初的购买价格进行征税,而是按现在房子的市场价计算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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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地税局证实正制定房产税征收方案
2012-08-22 | 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