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由国土资源部签发的《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于9月25日正式公布。《意见》首次明确提出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的目标及方案,并提出盘活农村建设用地的政策手段。
据国土资源部消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将对建设用地总量进行严格控制。《意见》提到,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减量化战略,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之内,努力实现全国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到2020年,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比2010年翻一番,单位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用地面积下降80%,城市新区平均容积率比现城区提高30%以上。
根据《指导意见》,曾经“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模式将难以延续。《指导意见》强调重点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其中提到了具体标准,“制定促进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土地有效利用的政策,将实际供地率作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批次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对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用地指标,促进建设用地以盘活存量为主”。
在优化建设用地布局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快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促进生产、生活、生态用地合理布局。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按规划进行区位调整、产权置换,促进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完善与区域发展战略相适应、与人口城镇化相匹配、与节约集约用地相挂钩的土地政策体系,促进区域、城乡用地布局优化。
在严控建设用地总量的意见中,同时提到了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意见》指出,将通过统筹运用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手段盘活农村建设用地,“在同一乡镇范围内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的,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统筹安排,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凌斌认为,《指导意见》给出了一个明确的操作模式,是对三中全会《决定》的落实,但是总结以往的土地制度改革和城镇化发展的经验教训,这种改革尤其要注重基层组织的建设。
国土资源部在严格用地规模管控中强调,要保持建设用地总量不变,同时增加建设用地流量。 《意见》中提到,在确保城乡建设用地总量稳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逐步减少的前提下,逐步增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等流量指标,统筹保障建设用地供给。建设用地流量供应,主要用于促进存量建设用地的布局优化,推动建设用地在城镇和农村内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各地要探索创新“以补充量定新增量、以压增量倒逼存量挖潜”的建设用地流量管理办法和机制,合理保障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土地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逐步增加建设用地流量指标的供应。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国土专家认为,各地的城市建设都是在走外延扩张、消耗土地资源的路子,集约利用城市存量土地的口号也提了很多年,现在的目标是更细化了,但如果不改变政府经营土地的思路,不切断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以来,集约利用存量土地的方针很难落实。
据了解,该《意见》有效期为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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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供地率小于60%城市无缘新增用地指标
2014-09-25 | 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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