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涨0.8%。其中,城市上涨0.8%,农村上涨0.6%;食品价格上涨1.1%,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0.5%,服务价格上涨1.3%。
1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上涨0.3%。其中,城市上涨0.3%,农村上涨0.2%;食品价格上涨0.7%,非食品价格持平;消费品价格上涨0.2%,服务价格上涨0.3%。
居住消费价格环比持平,同比涨0.8%;住房租金环比上涨0.2%,同比上涨2.6%。
一、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37个百分点。其中,蛋价上涨8.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7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3.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8个百分点;粮食价格上涨2.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9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0.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1个百分点;肉禽及其制品价格下降0.8%,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6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5.3%,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17个百分点);鲜菜价格下降0.6%,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2个百分点。
1月份,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0.6%。其中,衣着、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居住、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价格分别上涨2.9%、1.6%、0.9%、0.8%和0.3%;交通和通信、烟酒及用品价格分别下降2.2%和0.4%。
据测算,在1月份0.8%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涨幅中,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约为0.5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0.3个百分点。
二、各类商品及服务价格环比变动情况
1月份,食品价格环比上涨0.7%。其中,鲜菜价格上涨4.0%,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13个百分点;鲜果价格上涨3.9%,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9个百分点;水产品价格上涨2.2%,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约0.06个百分点;猪肉价格下降1.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4个百分点;蛋价格下降3.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下降约0.03个百分点。
1月份,非食品价格环比持平。其中,医疗保健和个人用品、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家庭设备用品及维修服务价格分别上涨0.4%、0.4%和0.2%;烟酒及用品、居住价格持平;交通和通信、衣着价格分别下降0.4%和0.3%。
国家统计局城市司高级统计师余秋梅解读:
1月份CPI同比涨幅比上月回落了0.7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气候因素致使鲜菜价格同比下降。1月份全国平均气温较常年同期偏高1.9℃,受此影响鲜菜价格同比由涨转降,从去年12月份上涨7.2%变为今年1月份下降0.6%。此外,鲜果和水产品价格同比涨幅也出现回落。这三类食品合计影响CPI涨幅回落约0.43个百分点。二是春节错月因素。去年春节在1月份,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较多,抬高了今年1月份的对比基数,致使CPI同比涨幅有所回落。如服务价格今年1月份同比涨幅比上月回落0.5个百分点,影响CPI涨幅回落约0.13个百分点。三是受国际原油价格持续下跌影响,汽油和柴油价格同比降幅扩大。分别比上月扩大7.1和7.3个百分点,导致CPI涨幅回落约0.07个百分点。
据测算,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1%,比上月回落1.8个百分点,影响CPI同比涨幅回落0.58个百分点,约占CPI同比涨幅回落的八成。
1月份CPI同比涨幅有所回落的同时,部分商品和服务同比涨幅依然较高,杂志、衣着加工服务费、学前教育、停车费和家庭服务价格同比分别上涨了14.1%、5.7%、5.4%、5.2%和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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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CPI同比涨0.8% 居住消费价格同比涨0.8%
2015-02-10 | 国家统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