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公布的楼市调控政策措施,引发社会关注。针对个人售房征20%交易税一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6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建议继续严格执行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关于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秦虹口中的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全称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8号)。该文件提出,“对出售自有住房并拟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纳税人,其出售现住房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先以纳税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纳税保证金;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要不折不扣地执行上述优惠政策,确保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秦虹表示,这次的调控政策其精神、核心内容与2010年的“国十条”,2011年的“国八条”一脉相承。从一些具体措施来看,体现出政策从严从紧的特点,比如对限购、限贷提出了更细的要求。
在行政手段短期政策效果出现后,应尽快建立长效机制,恢复市场自我调节、自我修复的功能,还原市场客观的运行规律。
关于个人售房征20%个税,秦虹认为,新房和旧房市场都一样,房产转让过程本该由卖方承担的税收能否直接或变相转嫁给买方,主要取决于当地市场的供求关系。当供应短缺时,一般由卖方决定价格,税较容易转嫁,相反则难以转嫁。
如果分析一下中国目前的住房市场,可以发现,绝大部分城市的房产交易仍是以新房交易为主,且新房供应量充足,二手房市场规模较小,转嫁的风险有限。但在一线城市二手房的规模与新房相当,且由于城市规模大,二手房所处的位置优越,供给有刚性,所以就相对容易转嫁。但最终还是由供求决定。
许多人都反映,这一政策伤及了改善性需求。我认为,对二手房交易量大的大城市确实会有一定的影响。
为了尽量减少对真实改善性需求增加成本,我建议,要继续严格执行2006年国家税务总局文件中关于确保纳税人合法权益的规定。
关于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秦虹指出,关键要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住房政策是什么?二是让地方政府摆脱对土地收益的依赖的财政体制是什么?三是如何解决房地产市场在大中小城市之间不平衡,以及不同居民之间住房资源占有极不平衡的问题?四是如何开放居民多元化的投资渠道等问题。目前社会仍在期待,希望相关的改革尽快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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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秦虹:五年以上免个税规定应延续
2013-03-07 | 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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