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近日表示,我国很多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没有建立,政府需要采取一些行政手段解决眼前的问题。
秦虹表示,中国房地产市场经济是1998年之后才有的。只不过十年时间里,很多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相适应的法律法规没有建立,比如税就很重要,对多占有房的人多征税,但是要依法征收。一系列法律手段不充足的时候,这个时候政府解决眼前房价过快引发的社会矛盾,以及背后所显示的贫富差距大的问题采取一些行政手段解决眼前的问题。
“肯定要这样做,不是永远坚持下去。最终当我们法律法规和尊重市场规律一些制度建设能够尽快建立起来后,确实是要更多发挥市场经济手段进行调节。当然反过来话也说,你说美国、日本、欧洲,他们是市场经济国家吧?房地产法律法规建的充分吧?但是房价该涨就涨,该落就落,也有房价起伏的时候。市场价格也会有变化,我们要承认这个基本事实”,秦虹说。 |
秦虹:很多楼市相适应的法律尚未建立
2013-07-17 | 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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