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昨天发布了该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收费优惠和租金管理问题的相关意见,明确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原则上将按同地段市场价七成左右确定。南京市住建委则表示,该市定价将不会“一刀切”,而是考虑根据租房者的收入水平分成多个档次,试点推出租金差异化。据悉,这是国内首次利用阶梯定价来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的租房成本。
据介绍,该省公共租赁房主要面向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三类人群。该局提出,政府或社会福利机构投资建设的公租房租金实行政府定价,租金标准按照同一时期、同一地段、同一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市场租金的70%左右确定,具体由各市、县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准,并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公布。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实行政府指导价,租金标准按低于市场租金水平确定即可,具体由市、县价格主管部门定期调整发布。
不过,该局明确,公租房租金应综合考虑住房市场租金水平和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按照不同地段、不同房屋类别等因素合理确定。
据了解,去年起,南京开始大规模建设四大保障房片区,其中公租房约1.1万套,预计今年年底前,将有约6000套可交付入住。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市首批公租房只向中低收入家庭开放,全市约有1.7万户符合条件的家庭。但令人奇怪的是,自去年12月正式启动公租房申请以来,目前该市申请家庭只有300户,堪称“遇冷”。
该市住建委房改与住房保障处处长蔡熹蔚介绍,除了南京,该省其他一些推行公租房政策的城市,也或多或少地遇到了类似的“尴尬”。
蔡熹蔚分析,目前公租房还算一个新鲜事物,老百姓需要一个接受过程,但更为关键的原因是,虽然原则上租金是周边市场价的70%,可具体多少目前被保障对象仍有疑虑和担忧;此外公租房尚未大面积交付、位置偏远、申请标准过严等也是公租房遇冷的原因。
蔡熹蔚举例介绍,南京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上限为人均每月1700元,但低收入家庭人均月收入可能只有1000元,在承租同样公租房时,房管部门会考虑对其实施一定额度的减免,最起码可按这个标准划为两档租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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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拟率先试点公租房按同地段7成左右定价
2012-06-05 | 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