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关键一年。保障性住房建设,事关民生改善、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意义重大。福建省厦门是我国第一个对保障性住房立法的城市,并在学习香港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自身特有的模式,建成了覆盖全体市民的、分层次梯级的住房保障制度,这种做法也因此被称为“厦门蓝本”。
厦门市2005年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时所做的整体规划,是一次性把20个项目都规划完毕。其中,厦门本岛规划了11个项目,岛外的4个区共9个项目。据测算,20个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投资总额约为130亿元。资金渠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财政预算安排用于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资金;中央和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向建设补助资金;根据年度建设计划,由业主单位作为项目融资主体向银行贷款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社会捐赠的社会保障型住房建设资金,等等。
“五多模式”的创新经验
一、多层次审核。比如,厦门实施五级审核、两级公示,其中的两级公示,是指社区和全市。二、多部门协查。厦门改变了由原来申请家庭到各部门开证明的方式,转为由各部门协查、审核。审核主要包括家庭住房情况,由国土、房产、建设部门审查;家庭收入情况,由社保、税务公积金等部门审核;家庭资产,由国土、公安、工商审核;人户分离情况,由实地居住的社区协查。三、多机构监管。由国土部门和市公房管理中心组成专职监管组驻点巡查。四、多手段退出。一方面,从立法上明确应当退出的情形,另一方面,实行市场租金和分类租金的补助办法,对已经超出标准、不符合承租条件的群体,暂时收取市场租金。五、多方位服务。由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提供优质的配套服务。
在此基础上,厦门还在不断探索完善保障房供给机制。比如,从土地、保障对象、租金等方面合理调整供应结构。在今后的保障性住房供给方式改进上,加强市场手段的运用。在质量管理和绩效管理方面,运用社会化手段优化管理。有关专家表示,今后厦门的保障房建设重点应当由岛内向岛外转移;结合新城、新区规划进行配套的建设;加强各项配套政策的完善;提高管理与服务的水平。继续探索供给机制完善与方式创新的途径,在全覆盖、分层次的住房保障模式下,由政府主导,形成一种多样化手段支持、多元主体参与的高效供给模式。
开竣工率均居全国前列
今年,国家、福建省里下达给厦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是2.9万套,截至6月底,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竣工22345套;开工建设数量达到3万套;已投入建设资金为15.6亿元。厦门市不仅完成了既定任务目标,而且超额完成。半年来,厦门市保障性住房建成并交付使用的有2万余套,惠及4万余人。
福建始终高度重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福建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一方面,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另一方面,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储备力度,加强项目建设实施管理,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既能够稳定发展,又能够在保证工程质量、规范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如期竣工。自2008年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安排福建省包括廉租住房、国有林场和国有垦区危旧房改造、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506个,总投资62.91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10.31亿元。目前,福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截至6月底,福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共开工12.6万套,开工率79.24%;基本建成7.5万套,基本建成率57.71%。从目前了解到的数据来看,福建省以及厦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开工率和基本竣工率均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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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多模式绘就保障房“厦门蓝本”开竣工率均居全国前列
2012-09-06 | 中国产经新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