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的铁山寺森林公园,拥有61.58平方公里的原始次生林和9平方公里的天泉湖,号称江苏保存最好、面积最大的野生动植物王国。日前,记者却接到报料称,正是在这样一个已经获批为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景区的风景名胜区内,有超过百栋“别墅”正在销售当中。
在记者赶赴当地的调查中,建于上述景区内被报料人称为“别墅”的两个房产项目开发商盱眙盈通旅游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和江苏一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其工作人员均坚称,其所销售项目为“五证齐全”的别墅。而当地政府部门官员则表示,其并未违反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这些在售“别墅”其实均为酒店式公寓。
上百栋“别墅”现身/
1月28日,记者从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景区大门进入景区不到3公里,便在盱眙306县道一侧紧邻天泉湖的小龙山上找到了这家名为“天泉山庄”的度假村。
虽然从度假村门外看去,里面并无任何别墅修建的痕迹。不过,当记者沿着度假村主干道行走不到200米后,便有一块印着“精装SPA公寓、坡地生态别墅全面公开”字样的广告牌矗立在路旁。广告牌还显示,项目开发商为盱眙盈通旅游房产开发有限公司,预售许可证号为2010288。
记者发现,在广告牌的右侧不远处,便是数十栋独门独户的小楼。在保安的指引下,记者以购买者的名义找到了这家公司开展别墅销售的孙姓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独栋小楼正是公司正在销售的别墅项目。
“这里总共规划的是建130多栋别墅,现在已经有一半已经建成,每栋别墅都是两房两厅3个卫生间的设计,面积一般在120平方米左右,价格在100万元左右。”听闻记者有意购房,这位负责人热情地介绍说,由于紧邻风景优美的天泉湖,这些别墅都很抢手,前面两批已经建成的50多栋已经全部卖完,现在也仅剩下第三批中的最后3栋尚未卖出。
当记者以别墅在风景区内为由,质疑别墅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时,这位负责人称,所有别墅均有房产证和土地证,所有手续都齐全,产权为70年。
从“天泉山庄”出来后,记者在当地游客的指引下,又在距离铁山寺不远的一个山凹中,找到了另一处名为“两可间”的项目。不过,当记者来到这里时发现,不仅其售楼部早已人去楼空,就连紧邻项目的宾馆和酒店也已关门,仅有一位值班人员留守。一则放置在路边的《通告》称,由于内部升级改造及二期工程建设需要,“两可间”度假村自2012年11月至2013年3月暂停营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该项目开发商为江苏一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记者获得的一份该公司的宣传资料显示,该项目为“70年产权,五证齐全,买房无风险。”起售价格为88.8万元,并实行5年代租,年返租金4.6%。
“这里的联排别墅有10多栋,于2009年开始销售,不过销售情况并不是很好,当年年底售楼部就搬到南京去了。”上述值班人员告诉记者。不过,记者随后通过这位值班人员所留电话联系到一位胡姓销售负责人,其表示,该项目的别墅已经全部销售完毕,其同时坚称,该项目“五证”齐全,并无任何问题。
实际上,从2003年2月以来,国土资源部就曾多次叫停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
2003年2月,国土资源部出台通知,要求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并首次提出“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2006年5月,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当前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的紧急通知》,再次重申在全国范围内停止别墅供地,并对别墅进行全面清理。2008年1月,国务院下发《关于促进节约用地的通知》,要求“合理安排住宅用地,继续停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土地供应”。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又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明确要求,“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而记者获得的资料显示,天泉山庄项目获得相关地块的时间是在2003年3月,“两可间”项目获得土地的时间是在其后的2007年9月。以此看来,盱眙县政府向这两个项目供地是否属于违规呢?记者的质疑遭到了盱眙县政府部门的否认。“这都是理解上的错误,铁山寺景区内并没有违规修建别墅,建的都是酒店式公寓,是度假村,这都是合理开发。”盱眙县委宣传部外宣办一位负责人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盱眙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的严姓负责人也称,铁山寺风景区相关项目的供地程序均为合规,根据容积率等相关标准,其景区内的“两可间”和“天泉山庄”项目并不能算是别墅。不过,上述两位官员均拒绝向记者提供两个项目的相关详细资料。
“如果真如地方政府所说,两个项目不能算作别墅,那么开发商就涉嫌虚假宣传。”一位律师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分析说。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
淮安一4A景区建别墅 涉嫌违规用地及宣传
2013-01-31 |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