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地方两会近日密集召开,各地房地产政策逐渐明朗。此次各地政策与之前明显不同的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再以一概全,而是据各地特点,因地制宜制定政策。 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调控思路已经逐渐地清晰,调控将化整为零,目标则回归支持民生和居住的本质。中央将不再把房地产调控目标锁定在具体价格,而是将重点放在保障房、棚户区等安居工程,保障人民住有所居。调控决策权则是在中央整体统筹的基础上下放至地方,由地方因地制宜地制定相关政策,并分类进行决策。但由于短期内房地产投资在地方投资中的地位仍难以改变,为加强对地方约束力,中央仍将对地方房价水平、供应规模、住房水平等方面做出明确要求。 国家统计局20日发布房地产开发投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86013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了19.8%(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9.4%),这意味着房地产开发仍然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 动向 各地因地制宜制定调控政策 19日,在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开幕式上,上海市市长杨雄作政府工作报告指出,房产调控方面将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确保住房用地供应,并要健全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杨雄说,上海新建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达5.5万套,基本建成11万套。完善住房保障管理机制,加快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推进城中村改造。 北京方面,北京市市长王安顺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北京将继续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各项政策措施,坚决保持房价基本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王安顺表示,北京要满足群众基本住房需求,深入研究住房建设规律,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因此,今年北京将以公租房和共有产权房为重点,理顺建设管理体制,建设7万套保障性住房。年内竣工10万套,确保在2015年提供100万套,逐步解决北京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北京还要推进自住型商品房建设,加快已供地项目实施进度,新增5万套供地,优化住房供应结构。 深圳市政府公报则披露,从2014年4月1日起,《〈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试点办法》)将在试点区域内正式实施。 对于原村民拥有的符合条件的违建,根据不同情况可在补缴差异化地价及罚款,进行处理确认,而符合条件的非原村民的生产经营性、商业、办公类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或可确权。 太原方面则表示,2014年将延续差别化调控,提升购房门槛,单身人员可以作为独立家庭购房,购房年龄从原先规定的18周岁提高到20周岁。 值得注意的是,从现阶段各地两会对于房地产市场未来调控措施可以明显看出,无论上海、北京、深圳还是太原,各地房地产调控措施不再一刀切,而是根据其自身特点,因地制宜制定政策。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赵路兴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4年调控政策目标便是避免房地产市场剧烈波动,并逐步引导出台中长期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推进房地产改革。 “而在长效机制出台前,市场分化下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走向将更强调针对不同城市的不同状况,实行不同政策。”赵路兴说,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供不应求压力将持续,房价上涨压力依然突出,购房门槛、贷款比例等现有调控政策力度不减,政策执行将从严。与此同时,多数供需均衡、价格平稳的二线城市将维持现有政策;部分供应过剩面临价格下行风险的三四线城市调控政策或将适度松绑。 |
地方释放新思路 分类施策成楼市政策取向
2014-01-22 | 经济参考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