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户型的限价安置房,在江城今后将很难见到。近日,武汉市政府办发出通知,规定限价安置房的单套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80平方米。
这项通知除了继续明确销售对象为房屋被征收的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家庭每户限购1套外,还明确限价安置房将“按需建设”,即限价房的单套建筑面积,根据征收安置需要确定,原则上控制在45-80平方米,超过面积的户型数量要从严控制。而对限价安置房平均单价,原则上控制在低于同地段、同区域的商品住房市场销售均价1500元平方米左右,差价最多不超过2000元。
通知还强化了限价安置房的监管。据了解,限价安置房项目开发建设单位违反规定进行销售的,将由辖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联合区级房屋征收机构责令其进行整改,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弄虚作假骗购限价安置房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或者按合同约定收回住房,骗购人及其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申请购买同类住房及其他各类保障性住房;限价安置房相关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如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武汉严管限价安置房 单套不得超80平方米
2014-11-11 |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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