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上曝出“郑州直系亲属房产过户价格可自己定,可少缴税数万元”,7日,河南省地税局通报称,直系亲属间房产过户应按“实际交易价格”申报,可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但如再对非亲属间出售还是得就差价交税。
“准确的说法不叫自行定价,而是据实申报。”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处长翟翔说,根据《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存量房评估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六种情况可认定为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正当理由”,具体包括:具有合法资质的拍卖机构依法拍卖的价格;存量房曾发生火灾、凶杀、爆炸等重大事件导致低价出售的,应提供消防、公安等部门出具的曾发生火灾、凶杀、爆炸等重大事件的证明文书;存量房存在功能性结构破损等严重质量问题的,应提供住建、质检等部门出具的质量问题报告等。
而其中有一条最受到大家关注的就是:交易双方为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这类交易需要公安部门提供具有以上关系证明的文件。
“直系亲属交易房产,如果他们的真实交易行为得到确认,可作为正当理由,不通过地税部门的存量房评估系统,按照纳税的实际交易价格进行申报纳税。”翟翔说。比如,父亲几年前20万买的房子,现在市场价为60万,父亲可以以20万、甚至更低的价格比如1万卖给儿子,按20万或者1万元的价格纳税。“他们的交易额和申报额要一致,要据实申报,这样税务部门是认可的。”
“但不能说是随意定价,如果签订‘阴阳合同’不据实申报交易价格,将是逃避税收的行为,将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如果儿子想将这套房子卖掉,就要这个价格为参考,比如父亲以1万卖给了儿子,儿子以60万卖给别人,那么交易时就要以59万差额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其他税种如契税,但如果是自住不再交易,则不存在这个风险,”河南省地税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主任科员仇光惠说。
据测算,以市场评估价90万元的房子为例,直系亲属间如果按500元进行交易的话,仅契税和营业税两个税种就可少缴近9万元的税。
该政策规定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与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关系的。除此之外,还存在如法院的判决、裁定等的房产转移、拍卖机构合法拍卖的价格、房产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等共六种情形,都可以不通过存量房评估系统进行估价。
据了解,河南省出台的这项政策是2014年5月底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的,并非网上所说的仅郑州市区施行,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阴阳合同”,规范税收征收标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
河南地税局:低定价房产售予非至亲要就差价交税
2015-01-08 |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