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9月30日深圳审议通过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对外发布,在深圳全市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原由深圳市规土委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大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的职权都将调整至各区政府行使,涉及精简下放的行政职权多达425项,城市更新审批流程将简化一半以上。
《决定》显示,为了进一步推进城市更新领域强区放权,经研究,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具体内容包括:原由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使的城市更新项目的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服务、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职权,除地名许可、测绘查丈、房地产预售、房地产权登记、档案管理等事项外,都调整至各区政府行使。 此外,原由市住建局行使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及竣工验收备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施工图抽查及专项验收、超限高层建筑抗震设防审批、质量安全监督等职权,调整至各区建设主管部门行使。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由各区政府审批,报市规土委备案。 如此一来,全市的城市更新审批流程得到明显优化。按照之前的流程,城市更新审批需要经过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实施主体确认三大步共计20多个流程;优化后精简为10个左右流程即可完成审批,此举预计可显著加快城市更新的进度。 去年颁布的《试点决定》废止 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在全市的正式颁布实施,去年颁布的罗湖《试点决定》也同时废止,全市各区或将进入城市更新的加速期。 按照今年9月市规土委发布的《深圳市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未来五年全市将力争完成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争取全市完成各类更新用地规模30平方公里。其中,以城中村和旧工业区为主的拆除重建类更新规模为12.5平方公里,实现年均土地供应2.5平方公里。 罗湖试点取得突出进展 其实早在去年9月1日,深圳市就率先在罗湖试点城市更新改革,颁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罗湖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改革试点的决定》。罗湖作为深圳最早开发建设的老区,现今有着巨大的城市更新需求。据了解,由于区里没有审批权,有些城市更新项目需要经历漫长的审批链条,个别项目甚至历时几年。 去年《试点决定》正式颁布后,罗湖区快速系统地承接了原分散在7个市直部门的22项城市更新审批权,在区层面大刀阔斧地进行资源整合、流程再造,审批环节由25个压缩至12个,审批时间压缩2/3。 “一子落而满盘活”,今年6月27日,罗湖区粤海置地城市更新项目(原金威啤酒厂城市更新单元)、华润万象食家项目(原笋岗冷库城市更新单元)等六大城市更新项目举行集中开工仪式。 在刚刚结束的罗湖区两会上,其政府工作报告披露,改革试点一年来,罗湖完成计划规划审批21个,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80%;2016年计划新开工14个项目,建筑面积超过500万平方米;五年累计列入更新计划项目62个,在建项目24个,竣工项目8个,新增空间80%为产业空间,为城区转型升级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未来五年,罗湖区城市更新在建及完成项目将达到100个,预计新建产业空间750万平方米。 |
深圳城市更新审批流程 将简化一半以上
2016-10-26 | 腾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