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简称《办法》)昨日获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办法》降低了公租房准入门槛,对承租政府公租房的低收入保障对象,政府将给予租金补贴,最高约为市场租金的80%。
准入门槛降低“夹心层”受益
根据《办法》,未来广州住房保障体系将以租为主,廉租住房并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供应范围,即三者实现“并轨”。
与此前公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中的收入线标准作了适当调整,由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即目前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标准),调整为参照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左右确定,并设置了家庭规模调节系数,即1人户为1.2,2人户为1.1,3人户为1,4人及以上户为0.9。
市住房保障办副巡视员刘嘉端介绍,按此计算,2012年1人户收入线标准为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4795元(月人均2066元)以下,2人户为年人均22729元(月人均1894元)以下,3人户为年人均20663元(月人均1722元)以下,4人及以上户为年人均18597元(月人均1550元)以下。刘嘉端表示,这种重大调整是对市民呼吁适度扩大保障范围的回应,将有望加快解决“夹心层”住房困难问题。
租公租房最高补助80%租金
依据《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按照“以需定供”原则建设,实行轮候分配。公共租赁房租金实行“市场租金,租补分离”方式,即公租房参照市场租金计租,政府再给予承租者租金补助,补助额约为市场租金的50%至80%(具体标准另见附件)。
而对10个区(即不含增城、从化)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将做到应保尽保,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供应这类家庭。这类家庭将提供两种住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以供选择。领取租赁补贴的可自行在市场上租房,以充分利用社会住房资源,减少政府实物建房量。
实屋配租和租赁补贴后,会否导致实屋人多从而供不应求?市住房保障办副巡视员刘嘉端回应,“不用担心,我们有足够的房源可以解决好目前我们的租房困难的家庭”。根据测算,目前广州需要保障的将近有6万户家庭,但到年底陆续竣工的保障房有10万套。
该《办法》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将根据实际情况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广州市住房保障办表示,接下来将制定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细则、人才公寓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
●公租房准入收入线标准 家庭人口 1人 2人 3人 4人及以上 家庭规模调节系数 1.2 1.1 1 0.9 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元) 2066 1894 1722 1550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限额(元) 4795 22729 20663 185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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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收入线标准提至年人均24795元
2013-01-08 | 金羊网-新快报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