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北京首钢融创置地有限公司50%股权 挂牌价格 145000万元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起始日期 2011-08-26 挂牌期满日期 2011-09-23 标的所在地区 中国-北京市 标的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首钢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C1配套商业) 法定代表人 刘桦 成立时间 2005-06-0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7639380-9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电器产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商务服务;销售装饰材料。 职工人数 12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0% 2 天津融创置地有限公司 5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2978.07 -2981.6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2822.39 267337.78 5484.61 审计机构 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7-31 0 57282.74 57282.7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17208.5 409033.06 8175.44
资产评估情况(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金正元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8-08 评估基准日 2011-04-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350640.4 563716.41 负债总计(万元) 340640.4 340640.4 净资产(万元) 10000 223076.0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1538.00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爱思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夏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根据标的公司两股东约定,转让方所持标的公司50%的股权享有标的公司65%的收益权。 2、其他资产详情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北京市石景山区金顶街五区甲9号楼 法定代表人 徐凝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6000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63371227-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5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首钢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12000-1 批准单位名称 首钢总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450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1)受让标的后,同意标的企业与标的企业现有员工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2)同意5年内不改变标的企业已经确定的发展战略和各项业务规划,不改变为执行发展战略和业务而确定的财务安排。3)同意5年内其他股东委派在标的企业的管理层职务不变,不提出对经营管理层进行改组。4)同意成功受让后,五年内不转让该股权。5)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6)如本项目最终以竞价方式成交,转让方仅承担以挂牌价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收费办法》规定中的协议转让应承担的交易服务费,其余部分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并存续5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8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净资产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以2009年年度或201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需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3、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经济实力,近三年连续盈利,且上年度盈利15亿元人民币以上(以审计报告为准)。 4、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00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 经纪会员名称 北京市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 陈华 联系电话 66295580 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 赵璇 联系电话 010-66295566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 付奇 联系电话 010-66295717 交易机构传真 010-66295588 |
北京首钢融创置地有限公司50%股权转让
2011-08-31 | 北京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