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福建武夷茶苑大酒店有限公司100%股权及300万元债权 项目编号G312SH1006369 挂牌价格4700.79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2012-09-20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福建 标的所属行业住宿餐饮及旅游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福建武夷茶苑大酒店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武夷山市溪东旅游服务区28号组团 法定代表人 张立国 成立时间 1994-04-20 注册资本 美元 568.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61100560-1 经营范围 建造经营茶艺苑、具有食宿、购物等服务功能(餐饮服务卫生许可证的有限期到2014年5月25日;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至2015年05月25日),(以上经营范围应在前置审批许可的有效范围和期限内从事生产与经营)。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香港三利(控股)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85.173062万元 -120.890381万元 -122.726419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73.988530万元 438.513369万元 1735.475161万元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州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6-30 137.876404万元 -81.802235万元 -79.899235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2085.840333万元 430.264407万元 1655.575926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8-06 评估基准日 2011-10-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福建武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武夷山分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161.360000万元 231.23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997.550000万元 2645.920000万元
无形资产 52.620000万元 1956.1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135.110000万元 132.4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435.110000万元 432.480000万元
净资产 1776.410000万元 4400.79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00.79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无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及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4700.79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受让本项目同时,需代标的公司足额清偿对300万元债务(已包括在本项目转让价款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拍卖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保证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拍卖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拍卖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拍卖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一次性付清产权转让全部价款(前期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价款的一部分)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也不得采用委托或信托方式举牌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4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香港三利(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262号鹏利中心10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高少辉 联系电话 010-51915392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王丹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1 传真 021-63410333
受托机构 受托机构名称 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受托机构电话 13801139660 受托机构联系人 曹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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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武夷茶苑大酒店有限公司转让100%股权
2012-09-21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