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本溪市福金养殖场抵债资产 项目编号W312SH10G1044 挂牌价格1800.000000万元 挂牌起始日期2012-09-18 挂牌期满日期 标的所在地区辽宁 标的所属行业农业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简况 资产公告信息 房屋土地 评估值 17612.456000万元 地理位置 辽宁 土地面积 100200 平方米 建筑面积 24395.65 平方米 配套设施 无配套设施
设备资产 账面值 878.853000万元 主要设备名称 鸡笼、幼鸡笼 现状分析 维护保养较差,辅件缺失严重,无使用价值。
其他实物资产 其他 存货-低值易耗品,账面价值:9675.31元;评估值:9801.60元。
无形资产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辽宁中和立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本溪市福金养殖场资产评估价值:17,987,625.41,明细如下: 1、存货—低值易耗品,数量:99项,评估价值:9,801.60元。 2、建筑物,数量:23项,评估价值:9,722,574.00元。 3、构筑物,数量:24项,评估价值:872,116.41元。 4、机器设备,数量:27项,评估价值:365,367.40元。 5、土地使用权,数量:1项,评估价值:7,017,766.00元。
其他信息 1、土地未登记,无土地使用证,未取得图纸四至不清,仅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土地批件(辽政第字[1999]352号)《关于平山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的批复》复印件,规划证标注面积10.02公顷,政府批复农业用地转为工业用地面积为7.3018公顷。土地用途为养殖用地,实际利用约11946平方米,另约88253平方米土地现仍为耕地和宅地,地上附着农作物、果树、住宅等,未进行征用开发利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的相关风险,包括相关审批及土地征用等手续和费用。 2、房产、设备及流动资产日常维护较差,年久失修,损毁严重。 3、房产为村房,无产权证原件,仅有房产证复印件。 4、红旗轿车行车执照所有人为辽宁汇达实业有限公司,买受人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东风货车、解放货车、推土机各1台,全部报废,没有车辆手续。 5、资产通过以资抵债取得(见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07)朝中执字第49号)未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需自行办理过户手续。买受人需承担依法应由转让方及原所有人基于该财产需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交易费、土地费及出让金、过户费等税费(含资产接收过程中及接收以来发生的税费),并履行代缴义务。其他产权过户涉及税费及资产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6、该抵债资产福金养殖场拖欠各种税费、电费等,买受人负责解决并负责清偿,出让人概不负责。 7、标的的面积、数量、质量、瑕疵等实际状况与权属证书、设计图纸等相关鉴定资料记载不相符的,均以实际现状为准,按现状摘牌。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8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在递交举牌资料的同时提交经其签字确认知晓并接受的瑕疵说明和受让人承诺函(见附件); 2.意向受让方须在递交举牌资料的同时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72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间有两家或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竞价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交易,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该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扣除保证金情况的,该保证金按规定返还。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和联交所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已有效办理举牌手续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如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签署交易合同的;(4)转让、受让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如非转让方的原因,造成产权转让相关变更登记手续无法完成,无法全部、有效履行的。 3.所涉及依法应由转让方及原所有权人基于该财产需缴纳的契税、营业税、交易费、土地费及出让金、过户费等税费(含资产接收过程中及接收以来发生的税费),并履行代缴义务。其他产权过户涉及税费及资产的瑕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和解决。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5.产权交易价款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2.该资产的原所有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农行工作人员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及中介机构人员等不得购买该资产。 3.意向受让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相关资信证明。 4.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要求。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2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交易机构 经办部门 北京总部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李杰 联系电话 01051917888-725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章艳琴 联系电话 010-51918747 传真 021-63410333
|
辽宁本溪市福金养殖场抵债部分资产
2012-09-18 |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 上一篇:三鼎实业集团公司债权资产转让招商
- 下一篇:天津市武清开发区房地产及部分设备转让